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和补充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分别于2024年9月13日和2024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高迎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4名,现场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高迎欣,副董事长王晓永,董事赵鹏、温秋菊、宋焕政、程凤朝、刘寒星、张俊潼现场出席会议;电话/视频连线出席董事6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宋春风、曲新久、杨志威通过电话/视频连线参加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6名,实际列席6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第三季度呆账核销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聘任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决议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获得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聘任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聘任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召开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本行董事会提议召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上述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根据监管部门规定选择投票方式,适时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并负责筹备上述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