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其中中期票据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 债券期限:中期票据不超过10年(含10年),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进一步压降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结合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
一、发行方案
(一)注册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其中中期票据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二)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三)债券期限
中期票据不超过10年(含10年),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信用评级状况,参考市场利率和同期发行情况等,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设定发行利率区间,最终实际发行利率以簿记发行结果公告为准。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拟用于优化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和重点项目建设等。
(六)发行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七)担保方式
无担保。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及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顺利注册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二)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注册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三)签署与注册发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四)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注册发行登记手续;
(五)其他一切与注册发行有关的必要行动。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请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18号)。
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发行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其他
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事宜需在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