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关于修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关于修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港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546.5万股上港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2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23,278,679,750股增加至23,284,144,750股。同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20日出具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211号),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465,000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278,679,750元增加至人民币23,284,144,750元。
根据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化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原《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278,679,75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284,144,750元。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份总数为23,278,679,750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份总数为23,284,144,750股。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在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