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关于住所表述变更的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住所表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相关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6日向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颁发了更新后的《营业执照》,与公司原《营业执照》所载信息相比,变化为两处:
一、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二、住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汇路1号综合大楼A区4楼”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同汇路1号综合大楼A区4楼”。
上述公司住所信息的表述变更是由于工商登记系统更新,公司住所的实际位置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