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宝钢股份(600019)公司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对财务公告的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2. 宝钢股份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

3. 财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开展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公司 2022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情况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两项议案。

二、关于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关于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有关本次议案的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此项议案。

2.此项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3.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措施合法、有效。

四、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生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同意《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确定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1.我们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合理提高公

司存量资金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本页无正文,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克华陆雄文
谢 荣白彦春
田 雍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