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18  宝钢股份(600019)公司公告

-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公司章程》第112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117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高祥明、姚林龙、罗建川董事提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邹继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宝钢股份以51.39亿元现金收购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持有的马

-2-

鞍山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称“马钢有限”)35.42%股权,同步以38.61亿元增资马钢有限,最终持有马钢有限49%股权,合计出资金额90亿元。上述投资金额最终以经有权备案机构备案的马钢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查认可。关联董事高祥明、姚林龙、周学东、罗建川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钢股份关于参股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