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关于中原高速产业发展基金延长存续期的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原高速产业发展基金延长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 年9 月26 日,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原高速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原投资”)发起设立 中原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母基金”)。基金规模为30 亿元,在基 金投资期限内可进行滚动投资,基金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 年(7+3 年,7 年内可 以滚动投资,最后3 年为退出期),基金资金来源为秉原投资及公司自有资金、 外部机构出资。基金采取委托管理模式,由杭州秉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GP 负责投资管理,专项投资于4 支产业子基金,重点布局科技创新产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6-050、临 2017-004、006、017、038、临2019-059、临2020-048 号公告。
二、基金延期方案
截至本公告日,母基金投资总额5.76 亿元,已收回资金2.48 亿元。4 支子 基金共间接投资35 个股权项目,半数以上为科技创新型企业。优质项目预期于 2026-2027 年集中申报IPO/上市,受IPO 审核、禁售期及减持节奏以及外部环境 影响,存续项目无法在母基金原定期满前完成全部退出。为保障中原产业基金正 常运行和项目退出收益最大化,拟延长母基金存续期,相关延期方案具体如下:
(一)延长期限。拟延长存续期6 年,自2026 年9 月26 日至2032 年9 月 25 日。
(二)管理费安排。母基金延期期间不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压降运营成本, 保障投资人收益。
(三)子基金期限。在母基金存续期延长期内,按要求履行相关延期程序。
(四)投后管理。协同管理公司持续强化投后管理,全力支持项目IPO、有 序推进股权退出及资金回笼。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阅了《关于中原高速 产业发展基金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 年9 月4 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原高速产业发展基金 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基金延期方案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是基于对行业市场环境和投资项目情况的综合研判,符 合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有利于保障已投项目有序退出,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不 会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基金延期后仍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IPO 审核政策变化、二级市场股价 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公司将持续跟踪项目进展,有 效推动项目后续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