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电力: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监事会审议,选举刘柏辉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