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电力:关于收到部分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部分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承诺方林建伟支 付的第一期业绩补偿款40,000,000 元。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 年8 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公司与林建伟签署了《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 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及《担保(股票质押)合同》(以下简称“担 保合同”),林建伟应分四期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详见2025 年8 月8 日公 司披露的《关于调整业绩补偿款支付方式的公告》。
二、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根据补偿协议,林建伟应于2026 年6 月30 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第一 期业绩补偿款不少于40,000,000 元。近日,公司已收到林建伟按期支付的第一 期业绩补偿款40,000,000 元。公司将根据补偿协议及担保合同的约定配合解除 部分股票质押。
后续公司将继续做好补偿协议的督促履约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