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水电: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华能水电(600025)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025 公司简称:华能水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糯扎渡水电厂、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黄登·大华桥水电厂、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小湾水电厂、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苗尾·功果桥水电厂、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弄龙·里底水电厂、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漫湾水电厂、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集控中心、华能澜沧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研发中心、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糯扎渡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小湾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全面预算、信息沟通与传递、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监察审计、纠纷与诉讼管理、境外企业管理、“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本股权、工程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技术、安全环保、信息系统、审计整改、舞弊风险管理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工程建设支出和资金管理等高风险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监督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0.5%营业收入 0.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0.2%
利润总额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利润总额5%利润总额2%≤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利润总额5%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利润总额2%
资产总额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0.5%资产总额0.2%≤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 0.5%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0.2%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认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①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 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③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④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⑤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 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公司认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①会计准则选择和会计政 策应用方面的控制执行不到位;②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执行不到位;③对非常规交易的控制执行不到位;④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相关的控制执行不到位。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营业收入0.5%营业收入0.2%≤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营业收入0.5%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营业收入0.2%
利润总额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利润总额5%利润总额2%≤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利润总额5%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利润总额2%
资产总额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0.5%资产总额0.2%≤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0.5%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0.2%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认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①决策程序不科学,“三 重一大”事项缺乏民主决策;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③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 人员纷纷流失;④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重要缺陷公司认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①违反“三重一大”事项 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②本年度发生严重违反地方法规的事项;③重要制度执行存在重大偏差,可能导致公司在此领域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通过内部控制评价促进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通过开展2022年度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评价,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有效。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运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下一年度改进方向:2023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梳理、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与流程,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保证内部控

制制度的长期有效性和完备性,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孙卫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