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水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4-04-27  华能水电(600025)公司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发挥作用,圆满完成了董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现将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由张启智、孙卫、李湘、刘会疆、尹晓冰5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张启智担任。

二、2023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召开审计沟通会,并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审议议案16项,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按时召开审计沟通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重大风险防控、重要事项决策审批程序和对外披露情况进行检查,全体委员积极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与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持续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工作进度完成年报审计工作,着力提高审计效率,优化审计流程,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年报审计进度安排、审计重要性水平、年报审计重点以及审计机构关注到的重大事项等,就审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逐项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交流,确保会计事项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二)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6.《关于对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7.《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交易情况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10.《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2023年8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3.《关于公司对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2023年9月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23年10月2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3年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年审机构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公司治理层等相关人员充分沟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和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阶段性工作汇报,对审计重点工作给予指导,强化对现场审计工作质量和进度的把控,重视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严格审核审计报告,经持续监督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满足履职要求。

(二)审查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选择和运用了准确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合理的会计估计,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三)督促公司审计项目按时完成。

报告期内,指导公司制定相关制度4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5个(含1个境外单位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内控(监督)评价2个,其他审计项目37个,审计公司所属企业28户(内控评价项目实现全覆盖)。年度项目审计工作已全部完成。在开展今年的审计项目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强调提前谋划、充分准备、突出效率,实现了“又快又好、年内收官、提升质效”。

(四)加强审计人才机制建设。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加强管理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工作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组建了审计专家库,配备兼职审计人员,承担审计配合、沟通协调等工作,保障了各项审计业务工作的高效开展。持续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公司专兼职审计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174人次,4人参加审计项目实岗锻炼,4人参加专项领域问题整治情况现场检查,通过审计专业培训、审前培训、“以审代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夯实了内部审计人才基石。持续强化审计成果运用,以审计报告发送各相关单位对照自查、审计整改公告、党员攻关课题、经责审计谈话、审计工作考核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审计成果运用,通过审计成果运用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五)审查关联交易合规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了审查,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审批、信息

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性,审查了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公司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提出要求,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公司以现金收购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1%、49%股权,并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规,认真审阅股权收购相关的评估报告,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一致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3年审计委员会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在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案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持续推动公司优化内控制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张启智、孙卫、李湘、刘会疆、尹晓冰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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