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2023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0号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四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的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