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二〇二三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四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所属全资子公司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担保额度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由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融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4亿美元。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