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二〇二三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三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八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所属全资子公司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融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4亿美元。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预计担保事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捐赠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本公司2023年对外捐赠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开展定点帮扶、对口支援及相关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中远海能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交易,于2023年开展金额为 2,757 万美元的利率掉期,该额度使用期限为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4日,连同过往存续业务,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任一时点的持仓规模不超过7.62亿美元,不涉及保证金及权利金,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会计师在上述额度内核批具体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实施方案。详请请见《中远海能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股东大会资料筹备具体情况确定前述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