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二〇二三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2  中远海能(600026)公司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9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八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中远海运LNG参与投资建造新奥LNG运输项目3艘LNG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中远海运LNG”)参与投资新奥LNG运输项目方案,即上海中远海运LNG通过所属香港全资子公司远海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远海公司”)收购商船三井株式会社(简称“MOL”)在利比里亚设立的3家单船公司各49%股份,参与投资建造3艘LNG船,具体包括:

1.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上海中远海运LNG增资约11,812万美元(以等值人民币增资,具体人民币金额以实际增资时汇率为准),再由上海中远海运LNG向所属远海公司增资约11,812万美元;

2.由远海公司收购MOL在利比里亚设立的3家单船公司各49%股份,收购价格以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为基准确定;

3.由合资各方对3家单船公司合计增资约24,107万美元,其中远海公司出资约

11,812万美元。由3家单船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在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建造3艘17.4万方LNG运输船舶。

3家单船公司已由MOL在利比里亚注册成立,新奥液化天然气(新加坡)有限公司(简称“新奥LNG”)已确认将收购该3家单船公司各1%的股份,3家单船公司已与新奥LNG签署项目租船合同,已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3艘17.4万立方米LNG运输船舶(每家单船公司各1艘)建造合同。

本项目3艘LNG运输船舶主要服务于新奥LNG的长期运输需求。根据本集团内部测算及评估,本次参与投资3艘LNG运输船舶项目经济可行、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周期能力和整体盈利能力。

该项目有待有权机关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布阶段性进展公告(如需),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中石油国事项目新造两艘LNG船舶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下属联祥、联瑞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建造两艘常规型LNG船舶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2023-028号公告及2023-031号公告)的配套融资方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购置广州办公用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向关联方广州海珑置业有限公司购置广州国际航运大厦第17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2,40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3,207.53万元(含房屋购置款、购置税费及设备采购费用等),用于本公司广州中心的办公需求。

广州海珑置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王威董事、王松文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由于交易金额没有超过本集团经审计净资产的0.5%,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发布专项公告。公司独立董事黄伟德先生、李润生先生、赵劲松先生及王祖温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一致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中远海运石油向华洋公司转让“昆仑油205”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远海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华洋海运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昆仑油205”轮,转让价格按照船舶买卖合同签署日上月底的船舶账面净值确定。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