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4〕109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中远海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有关召开本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的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程序另行通知。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