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4-01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9日期间;
?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对所有表决事项的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 征集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征集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独立董事黄伟德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并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黄伟德先生:1971年5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万宝盛华大中华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2180.HK)、思考乐教育集团(股票代码:01769.HK)、滔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6110.HK)、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88139.SH),新时代能源(股票代码:00166.HK),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250.HK)以及佐丹奴国际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709.HK)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恒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6666.HK)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2024年2月任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3883.SH)独立董事。黄伟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黄伟德先生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
网络投票(仅适用于A股股东)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1171号上海远洋宾馆五楼
(3)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
3. |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
4.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二)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网络投票(仅适用于A股股东)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1171号上海远洋宾馆五楼
(3)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
3. |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三)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1171号上海远洋宾馆五楼
(3)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2. |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
3. |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关于上述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征集主张
征集人黄伟德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推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提高凝聚力,将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紧密连接在一起,有效提升企业价值创造力和长远竞争力。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二)征集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9日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对于A股股份持有人而言,请按照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对于H股股份持有人而言,请按照有关H股股东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确定的
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就A股股东而言:
(1)法人股东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股东账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A股个人股东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就H股股东而言:
H股股东请依据有关H股股东独立非执行董事授权征集投票权委托书的指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步骤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上述第2条中列明的全部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下述地址。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日为下述收件人签署相关信函回单日。
A股股东委托投票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0号7楼
收件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0
电话:021-65967678
H股委托投票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收件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电话:+852 2862 8555传真:+852 2865 0990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将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将交给征集人,并由征集人行使投票权。
(1)经审核,满足下述全部条件的授权委托书将被确认为有效:
(a)按征集投票权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准备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已被送达到指定地址;
(b)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在征集时间内被送达到指定地址;
(c)股东已按本征集投票权公告附件规定格式或有关H股股东独立非执行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的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d)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交易结束时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相符;
(e)股东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2)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3)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4)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a)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b)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c)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d)同一表决权就同一议案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无法判断投票时间,且其他投票方式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就同一议案的表决内容不一致,以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的表决内容为准。
征集人:黄伟德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对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权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伟德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 |||
3. |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说明:
1.委托人接受公开征集,将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代为行使的,应当将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该项权利的份额委托同一征集人代为行使。
2.委托人委托投票权的股份数量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准。
3.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投票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委托授权。
4.委托人应当向征集人提供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材料。境外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在境外形成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件二: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对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投票权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伟德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 |||
3. | 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结束。说明:
1.委托人接受公开征集,将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代为行使的,应当将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该项权利的份额委托同一征集人代为行使。
2.委托人委托投票权的股份数量以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准。
3.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投票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委托授权。
4.委托人应当向征集人提供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材料。境外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在境外形成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