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迈进先生持有公司102,980股A股股份,高级管理人员秦炯先生持有公司17,000股A股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倪艺丹女士持有公司54,490股A股股份。上述三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公司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65706%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股票期权行权。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三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将其持有的股票按规定在每年转让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25%的范围内实施减持,减持股数不超过各自于2023年底所持公司股份的25%,即:2024年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各自于2023年底所持公司股份的25%。
持股比例以截至2024年4月末公司总股本4,770,776,395股进行计算。下同。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朱迈进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02,980 | 0.00215856% | 其他方式取得:102,980股 |
秦炯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7,000 | 0.00035634% | 其他方式取得:17,000股 |
倪艺丹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54,490 | 0.00114216% | 其他方式取得:54,49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朱迈进 | 不超过:25,745股 | 不超过:0.00053964%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5,745股 | 2024/6/4~2024/12/3 | 按市场价格 | 股票期权行权 | 个人资金需求 |
秦炯 | 不超过:4,250股 | 不超过:0.00008908%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250股 | 2024/6/4~2024/12/3 | 按市场价格 | 股票期权行权 | 个人资金需求 |
倪艺丹 | 不超过:13,622股 | 不超过:0.00028553%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3,622股 | 2024/6/4~2024/12/3 | 按市场价格 | 股票期权行权 | 个人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主决定,不代表减持计划会实施或者如数实施,也不代表其对于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观点。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及减持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 在按照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