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二〇二四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四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聘任翁羿先生、杨磊先生为本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他们和职工监事陈华女士和王振明先生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投票选举翁羿先生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 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翁羿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晚披露的《中远海能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