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二〇二四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15  中远海能(600026)公司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所有八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A股及H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元(含税),股息分派率约为40.3%,共计约为人民币10.50亿元。A股股东的股息红利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东的股息红利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派发。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步披露的《中远海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化石油LNG运输项目2艘常规型LNG船舶融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华远、华兴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建造两艘常规型LNG船舶项目(详见公司发布的2022-023号公告及2022-024号公告)的配套融资方案。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整合控股股东化工品物流供应链相关股权及资产实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关于整合控股股东化工品物流供应链相关股权及资产实施方案,同意以本公司作为主体,整合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投资”)、其所属LPG运输和中远海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远海运”)所属化学品运输以及相关的危化品仓储物流业务、资产,实现业务统一经营与发展。具体如下:

1.同意本公司在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设立能源LPG公司“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名称以工商审核为准),注册资本8亿元,主要从事国内沿海液化气船运输、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以及物流仓储业务等;

2. 同意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由本公司新设 LPG 公司按经备案后的评估值购买大连投资所持船舶资产及下属公司股权,即深圳中远龙鹏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 70%股权,海南招港海运有限公司87%股权,大连西中岛中连港口有限公司 15%股权,以及大连投资本部2艘 LPG 船舶“金桂源”轮和“牡丹源”轮。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标的股权的过渡期损益,由本公司新设 LPG公司享有或承担;

3. 同意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由本公司按经备案后的评估值购买上海中远海运所持中海化工运输有限公司和上海中远海运(香港)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标的股权的过渡期损益,由本公司享有或承担;

4.同意由本公司作为受托方,代为管理存续大连投资,托管费为人民币800万元/年(不含增值税价格),托管期限为3年;

5.同意由本公司作为受托方,代为管理上海中远海运下属上海亿升海运仓储有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仓储有限公司及福建中远海运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托管

费合计为人民币260万元/年(不含增值税价格),托管期限均为3年。

6.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主体在完成全部决策程序后,签署股权资产收购协议及托管协议。

收购上述第2项及第3项所述股权及资产的总代价约人民币126,085.36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任永强先生、朱迈进先生、王威先生、王松文女士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本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收购股权及资产、的关联交易,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有关公司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2)、《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