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关于建议变更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4-05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议变更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信永中和香港”)。
? 原聘任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罗兵咸永
道”)。
? 基于谨慎性考虑,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与罗兵咸永道沟通关于更换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后,罗兵咸永道于2024年10月30日提交辞任函,辞任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自2024年10月30日起生效。公司已就境外审计机构变更事项与罗兵咸永道进行了充分沟通,罗兵咸永道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与罗兵咸永道之间不存在任何意见分歧或未决事项。
? 聘任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事宜已先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聘任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2005年8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成功合并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成立了信永中和香港,信永中和香港为信永中和成员所。信永中和香港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制造、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餐饮、金融服务及能源业等。
信永中和香港注册地址为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311号皇室大厦安达人寿大楼17楼。截至2024年6月,拥有员工400多人。
信永中和香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谨遵监管机构对专业责任保险的要求。信永中和香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香港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罗兵咸永道对公司2024年中期H股财务报告的审阅工作已完成。聘任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事宜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信永中和香港工作范围是公司2024年度H股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不含公司2024年中期H股财务报告审阅工作。经与信永中和香港沟通协商,其2024年度H股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90.17万元(含税),如信永中和(香港)提供的审计服务的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合理确定境外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具体金额。
聘任信永中和香港为中远海能2024年度境外审计师机构后,公司2024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审阅/审计费总体将由2023年度的660万元降至人民币
570.17万元(含税)。主要因为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信永中和香港分所,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后,境内外审计团队能有效整合H股与A股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共享审计成果。
二、拟变更境外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境外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境外审计机构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 1902年,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5号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罗兵咸永道已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尚未开始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任何审计工作,因此,变更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
经综合考虑本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基于谨慎性考虑,经本公司与罗兵咸永道沟通关于更换境外审计机构的建议后,罗兵咸永道于2024年10月30日向公司提交辞任函,辞任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自2024年10月30日起生效。本公司与罗兵咸永道之间不存在任何意见分歧或未决事项。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境外审计机构变更事项与罗兵咸永道进行了充分沟通,罗兵咸永道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并书面确认,没有任何应就其辞任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事宜而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事项。
聘任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境外审计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二〇二四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考虑多项因素,其中包括但不限于:(1)信永中和香港的审计服务建议;(2)其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及相关资源,包括其为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经验,以及对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项下要求的熟悉程度;
(3)其独立性及客观性;(4)其于市场上的声誉及往绩记录;(5)其于指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的资源及能力;(6)其审核费用;(7)《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及(8)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所颁布的指引,认为信永中和香港独立、合适并有能力(包括以人力、专业知识、时间及其他资源而言)担任公司境外审计机构。接受罗兵咸永道辞任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同意聘任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及其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为
人民币190.17万元(含税)(不含2024年中期审阅)。由于公司境内外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将由信永中和及其成员所信永中和香港负责,有利于整合审计资源、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审计委员会认为,变更境外审计师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重大影响,且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接受罗兵咸永道辞任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同意聘任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及其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90.17万元(含税)(不含2024年中期审阅)。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衷心感谢罗兵咸永道于过往多年为本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
(三)聘任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