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二〇二五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二〇二五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李润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部分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
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本集团业
务发展,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超协议规定的年度上限,公司审计机构将对上述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程序进行审计并出具鉴证报告。
2. 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3.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外部
审计机构已对上述情况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润生:
黄伟德:
赵劲松:
王祖温:
2025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