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28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中国石化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也未发现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交所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7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