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24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材料,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永生先生召集、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并批准如下事项及议案:
一、关于2024年上半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
二、关于2024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的说明。
三、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综合考虑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同意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2024年半年度现金股息人民币
0.146元/股(含税)。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石化2024年半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中国石化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石化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关于中国石化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和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盛骏公司”)2024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中国石化与财务公司和盛骏公司2024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2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一致同意上述第二项至第七项议案,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第六项和第七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石化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八、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九、中国石化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暨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十、关于公司2025年-2027年三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三年的持续关联交易(包括相关建议上限),并签订《关联交易第七补充协议》;授权副董事长、总裁赵东代表中国石化签署有关文件及协议,并按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作出必要或适宜的行动。
十一、关于2025年-2027年中国石化与财务公司、盛骏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2027年与财务公司、盛骏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包括相关建议上限),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授权副董事长、总裁赵东代表中国石化签署有关文件及协议,并按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作出必要或适宜的行动。
2024年8月21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并一致同意上述第十项和第十一项议案,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第十项和第十一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石化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十二、中国石化关于财务公司及盛骏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石化关于财务公司及盛骏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三、中国石化关于与财务公司及盛骏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石化关于与财务公司及盛骏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十四、同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会议通知。
上述第九项议案中的中国石化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第十项和第十一项议案将提呈中国石化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发出的会议资料。上述第十项和第十一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马永生、赵东、钟韧、李永林、吕亮功、牛栓文、万涛、喻宝才在表决时均予以回避,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等议案;其余所有议案同意票数均为12票,均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