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实施,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简称“《解释第17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解释第17号》主要对“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及列示”做出了新的规定,据此,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上述《解释第17号》所述的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新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2024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