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南方航空(600029)公司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及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延长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我们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延期现金管理方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延长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进度的情况下,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延长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关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我们对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航空)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调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同意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分别向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

2.68亿元人民币,累计余额不超过27.8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向SPV公司提供新增担保9.65亿元人民币,累计余额不超过35.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向厦门航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新增及累计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向厦门航空金融(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航金融)提供新增及累计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向江西航空有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1.33亿元人民币(按公司持股比例担保),累计余额不超过7.23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上述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

公司和厦门航空整体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担保对象河北航空有限公司、SPV公司、厦门航空金融

(香港)有限公司均为厦门航空的全资子公司;厦门航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由厦门航空持股75%,厦门航空全资子公司厦航金融持股25%;江西航空有限公司为厦门航空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以其他出资方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为前提。公司和厦门航空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绩效合约的独立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绩效合约及相关材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绩效合约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发展需求,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上述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