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中信证券(600030)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在北京中信证券大厦10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执行董事杨明辉先生,非执行董事张麟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青先生、史青春先生以电话/视频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该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二、关于修订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修订后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三、关于变更公司秘书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授权代表及电子呈交系统主要获授权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

1.同意委任杨有燕女士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公司授权代表、委任杨有燕女士及余晓君女士为联席公司秘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刘小萌女士不再履行香港联交所公司授权代表及公司秘书职责。余晓君女士自杨有燕女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起三年内协助其履行公司秘书职责。杨明辉先生(执行董事、总经理)与杨有燕女士(联席公司秘书)共同担任与香港联交所沟通的公司授

权代表。

2.同意委任杨有燕女士为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的主要获授权人,自香港联交所批准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任何一名董事、联席公司秘书或公司指定人士代表公司向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呈交主要获授权人的变更及在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提交所需的文件。杨有燕女士,49岁,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监,负责公司A+H股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相关工作。杨女士于1999年加入公司,曾任职于公司企业并购部、产业基金业务线、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主持和参与多项大型金融企业改制、并购和投融资项目,在资本运作方面经验丰富。杨女士于1996年获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学士学位,1999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专业硕士学位。余晓君女士,34岁,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的公司秘书副主管,为特许秘书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员,具备《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28条所要求的担任公司秘书之专业资格,其持有香港城市大学之专业会计及公司管治硕士学位,及多伦多大学之经济学及地理学学士学位。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