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4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拟续聘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2024年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分别为公司提供国内、国际审计服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其中证券服务行业的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其中金融行业上市公司1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4.9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近三年曾受过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毕马威华振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4)独立性
就拟受聘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毕马威香港
毕马威香港是根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Services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香港的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承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
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女士,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国蓓女士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国蓓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拟任本项目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程海良先生,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程海良先生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程海良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拟任本项目国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少东先生,系香港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陈少东先生于1996年取得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格,于1997年取得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1993年开始在毕马威香港执业,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少东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拟任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达明先生,系香港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梁达明先生于1998年取得香港注册会计师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格,1994年开始在毕马威香港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梁达明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系依据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拟作为公司2024年度国内、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内部控制审计,上述审计、审阅等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38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审阅费用人民币33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3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如审计、审阅范围、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审阅的范围和内容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均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应有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国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4年度国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