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4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 9点3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北京瑞城四季酒店五层紫禁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及H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23年年度报告 | √ |
4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5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6 |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 √ |
7 | 公司2024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 | √ |
8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的议案 | √ |
9.00 |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 √ |
9.01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 √ |
9.02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董监高人员担任董事、高管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 | ||
9.03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以上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 √ |
10.00 | 关于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 |
10.01 | 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 √ |
10.02 |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 √ |
10.03 |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 √ |
10.04 | 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 √ |
10.05 | 担保及其他安排 | √ |
10.06 | 募集资金用途 | √ |
10.07 | 发行价格 | √ |
10.08 | 发行对象及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10.09 | 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 √ |
10.10 | 决议有效期 | √ |
10.11 | 本次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 √ |
11 | 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的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 √ |
1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 √ |
注:议案名称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中所列的议案名称为准。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非表决事项一项,审阅《公司2023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说明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分别登载于2024年3月26
日、2024年6月3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次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http://www.citics.com。
2.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关于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的议案》,议案9《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11《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的关联/连交易的议案》、议案12《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11《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的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在对议案“9.0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关联/连交易”进行表决时,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联系人需回避表决;股东在对议案“9.0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证通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如涉及)需回避表决;股东在对议案“9.0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以上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如涉及)需回避表决。股东在对议案11《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的关联/连交易的议案》表决时,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关联/连股东以及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中的关联/连自然人需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030 | 中信证券 | 2024/6/21 |
H股股东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监票员等其他相关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二)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H股股东登记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 进场登记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4年6月28日9时15分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期一天、费用自理
(二)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编:1000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8610)6083 6030
传真:(8610)6083 6031
电邮:ir@citics.com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投票指示: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23年年度报告 | |||
4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5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6 |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 |||
7 | 公司2024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 | |||
8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的议案 | |||
9.00 |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 |||
9.01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拟发生的关联/连交易 | |||
9.02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董监高人员担任董事、高管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9.03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以上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 | |||
10.00 | 关于再次授权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
10.01 | 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 |||
10.02 |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 |||
10.03 |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 |||
10.04 | 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 |||
10.05 | 担保及其他安排 | |||
10.06 | 募集资金用途 |
10.07 | 发行价格 | |||
10.08 | 发行对象及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10.09 | 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 |||
10.10 | 决议有效期 | |||
10.11 | 本次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 |||
11 | 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的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 |||
1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
注:议案名称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中所列的议案名称为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政编码:
100026);联系电话:(8610)60836030;传真:(8610)60836031;电邮:ir@citics.com。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