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4-018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可以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年度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在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上述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及行业当前的发展阶段、公司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考核的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薪酬考核》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薪酬考核》
该议案监事会主席刘道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可以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商业原则,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市场运作,交易价格合理,属于公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必要的担保有利于增强其融资能力;公司本次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全面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和稳定,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控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公司努力深化内部风险评估、推进过程控制、加强监督检查,运行质量及管理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内部控制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2022年已获授但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