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发展”)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所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权益变动前的90.00%减少至77.85%,合计被动稀释12.15%,但未触及要约收购。
? 浙能集团是新能发展的控股股东,浙能集团、新能发展(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互为一致行动人。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企业名称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7276037692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胡仲明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01-03-21 |
营业期限 | 2001-03-21至长期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 |
主要经营场所 | 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 |
经营范围 | 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实业投资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煤炭运输信息的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生产及供应,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运行管理,工程技术与服务,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气电缆、煤炭(无存储)的销售,国际船舶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国内水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新型能源设备制造,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企业名称 |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MA27U14RX8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沈国放 |
注册资本 | 25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18-10-09 |
营业期限 | 2018-10-09至无固定期限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121-1号102室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甘水巷30号 |
经营范围 | 能源项目开发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1号)核准,公司以9.24元/股的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324,675,324股。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324,675,324股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份 性质 | 权益变动方式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持股比例减少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浙能 集团 | 限售流通A股 |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1,440,000,000 | 69.23% | 1,440,000,000 | 59.88% | 9.35% |
新能 发展 | 432,000,000 | 20.77% | 432,000,000 | 17.97% | 2.80% | ||
合计 | 1,872,000,000 | 90.00% | 1,872,000,000 | 77.85% | 12.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条件、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