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五月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9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7001会议室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会议议程:
(一) 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 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 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 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7 | 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9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1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
1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六) 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 现场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通过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正确领导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业绩,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根据《公司章程》和《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写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附件: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是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融双驱,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区域布局、实现新能源项目开发提档增速的关键之年,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积极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能,推进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及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始终坚持“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发展方针,坚定不移压实党建第一责任、抓好发展第一要务、强化经营第一保障、守牢安全第一红线,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成效,为全面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并网控股装机容量
437.81万千瓦,其中,水电项目113.22 万千瓦,光伏项目195.97万千瓦,风电项目128.62万千瓦。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收45.98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3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11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66.4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
86.26亿元。
(一)经营效益有新突破
2022年,公司发电量指标超额完成,公司控股的发电项目全年发电量合计84.81亿千瓦时。持续开源节流成效显著,积极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及时采用委贷、固贷置换等方式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资金使用更加高效。积极推进绿电、绿证交易,充分挖掘企业边际收益实现增收增利。推进招标采购流程标准化,提升集约化采购水平,实现时间、成本“双节约”。资本市场表现稳健,30亿元再融资项目顺利通过证监会审核,为下阶段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提供有力支持,企业获评财联社“年度最具投资价值奖”。
(二)项目发展有新成效
2022年,公司聚焦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动态调整合作模式,购建并举、控参并重全力争取项目资源。紧跟省内抽水蓄能等优质资源,富阳常安、临安高峰等抽蓄项目成功立项,填补了控股抽蓄项目的空白,同时大比例参股松阳抽蓄。项目并购全力推进,产业配套投资走出新模式,项目开发布局涉足十八个省份。基建工程有序推进,所有项目均实现当年决策当年开工,建设进度有条不紊。
(三)改革创新有新举措
2022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公司聚焦治理现代化,完善“三会一层”职责界面,有效形成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力推进岗位职级套改和全员绩效考核,有力激发企业活力和效率。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全年多渠道引进人才128人,认定中高级工22人。坚持市场化发展道路,广开合作渠道,合力应对政策市场变化,项目投资抗风险能力持续增强。按照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构建管控优化改革方案。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全年申请专利75项,获得授权17项。
(四)生产安全有新提升
2022年,公司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发电设备健康平稳运行,全年未发生非停和误操作事故,迎峰保供任务顺利完成。对照风光水不同行业定级标准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全覆盖。外包工程逐步实现培训、管理、考核、奖惩“同质化”管理。严格资质管理,“三项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持续发挥一线班组安全教育阵地作用,选树标杆,大力弘扬“和谐守规”安全文化。
(五)党建党风有新气象
2022年,公司全面落实“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和“全企一体、双融共促”要求,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为主线,突出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党建和发展“双促双升”,持续深化品牌培育,打造企业党建“金名片”,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持续巩固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清廉新能”,坚持风腐一体纠治,把责任和清廉有效融入到公司项目开发、改革创新、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建设情况
2022年,公司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持续深化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和外部董事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股权事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规范三会决策流程,建立权责明晰、分级授权的经营决策机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精神,进一步全面落实公司董事会职权、规范董事会建设,制定《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切实规范授权工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7次,审议定期报告、制度修订、关联交易、投资并购、换届选举等议案81项,所有议案均获得董事会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力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 4月13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 4月14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 5月16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 5月17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 6月7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 6月8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 7月7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 7月8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 10月12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 10月13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 12月29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 12月30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
2022-099)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公司共召开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各专门委员根据《公司章程》及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就专业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提供意见与建议,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诚信、勤勉履职,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等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的规范性、交易的必要性与价格的公允性情况给予了重点关注,作出了独立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公司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监管要求,在夯实规范运作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信息披露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并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全年累计发布临时公告101份,定期报告4份。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相关要求,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以及其他重大事件的窗口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提醒,年内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尊重、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努力维护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树立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公司主动举办年度、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协会及券商组织的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设立专人负责公司e互动平台、投资者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渠道的交流问答,确保对外联系渠道畅通,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三、2023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稳进提质,强化公司战略引领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强化战略意识,保持战略定力,贯彻战略执行,充分把握国家“3060”目标以及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和高质量发展新特征,断扬长避短、传承创新,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以市场为价值导向、效益为最终目的、依法合规为发展前提、风险防控为底线,坚持“聚焦体制机制抓改革、聚焦项目开发提质量、聚焦经营管理增效益、聚焦生产安全补短板、聚焦党建党风强引领”,量质并举开发新能源,增厚项目资源梯队储备,坚决锚定“十四五”新增1,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的目标,实现企业发展与员工成长和谐共赢。
(二)优化内控体系,巩固提升治理能力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优化完善企业治理体系,提升“三会”管理效能,分层分类建立权责明晰统一、规范高效的经营决策体系。持续提升内部审计自我免疫功能,利用好数字化风控平台,完善“六位一体”大监督手段,加快创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战略与决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能,保持与外部董监事的充分沟通,协助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计划,为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提升董监事及专委会在促进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监督作用。
(三)依法合规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023年,董事会将遵照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严格把控投资、并购、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信息统计与披露等事项,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能力。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保障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同时,及时、公平的向全体投资者充分披露,持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严格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维护投资者关系,提升市值管理
2023年,董事会将持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把核心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转变发展模式、管理体系、激励机制,为市值提升提供业绩驱动力。同时,董事会将持续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等合法权益,持续维护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召开股东大会与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机构策略会以及运用e互动、电话沟通、线下路演等多种形式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与股东、投资者、投研机构及外界媒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做好价值宣传,增强市场信心,树立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特此报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编写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附件: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依法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核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3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议案名称 |
1 | 2022.3.18 |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2 | 2022.4.13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 2022.4.19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 |||
《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 |||
《关于财务公司资金存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 |||
《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
《关于补充确认投资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4 | 2022.4.28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5 | 2022.6.27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白马湖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6 | 2022.7.4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 2022.8.26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关于聘任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 | 2022.9.26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9 | 2022.10.12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10 | 2022.10.27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11 | 2022.11.16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计量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2 | 2022.12.13 |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13 | 2022.12.29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上述会议的提案、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和各项规范要求;监事会决议内容和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况,相关决议都得到了及时有效地执行。
(二)监事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6次、列席董事会17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对外投资、非公开发行、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114项重大议案决策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工作意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
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公司2022年度历次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会议,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较好地落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履责,规范开展各项工作,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和监督,重点关注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等。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公司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规范,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规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监督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审核,并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七)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进行检查,积极履
行专项事项的监督职责。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能够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积极开展内部决策、国资委审批、证监会报送等工作;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已建立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核查公司重大信息的保密和登记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在重大事项审议批准并披露前,严格依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相关知情人进行及时登记,确保相关内幕信息不以任何形式或通过任何环节向外界透露。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没有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度,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依法依规全面履职,继续在促进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方面发挥好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诚信的形象。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履职尽责,促进科学决策
严格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法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稳健发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防控风险
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主动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充分识别和
防控风险,促进业务合规高效推进。
(三)加强新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2023年,监事会将不断了解和深入学习最新法规和政策动态,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学习,掌握监事会工作机制,提高履职能力,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特此报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9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坚定围绕“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的发展方针,积极落实董事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完成经营目标。2022年公司全年累计上网电量82.88亿千瓦时;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7.75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3727元。
公司所编制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介机构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向各位作如下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资产负债表日子公司情况
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98家,与上年度相比新增24家,其中:风电项目公司5家、光伏项目公司12家、抽水蓄能2家、投资平台公司4家以及1家专项基金公司。
(二)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新准则规定执行。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按规定要求对上一年度“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调整比较报表。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关于亏损
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上述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资产负债表日合并报表财务状况
2022年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466.42亿元,负债总额323.46亿元,所有者权益142.96亿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6.26亿元, 比年初增加6.83亿元,每股净资产4.15元。2022年公司因经营、并购、新建新能源项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同比有所增加。
资产总额466.42亿元,其中:流动资产95.06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20.38%;长期股权投资28.7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16%;固定资产296.9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3.68%;在建工程25.0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36%。
负债总额323.46亿元,其中:短期借款23.81亿元,应付账款13.69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59亿元,长期借款206.66亿元,长期应付款35.20亿元。
所有者权益142.96亿元,其中:实收资本20.80亿元,资本公积42.00亿元,盈余公积1.39亿元,未分配利润22.06亿元,少数股东权益56.69亿元。
有关资产运营指标列示如下:
1.流动比率:2022年末为1.28,2021年末为0.72,主要原因:短期借款规模下降,流动负债下降。
2.资产负债率:2022年末为69.35%,2021年末为70.57%。主要原因:
公司实现经营积累,所有者权益增加。
3.盈利指标:
营业毛利率:2022年为54.05%,2021年为59.74%;成本费用收入比:
2022年为77.90%,2021年为68.58%;销售净利率:2022年为25.00%,2021年为31.38%,盈利能力同比下降主要原因:上年度试运行收入调整盈利金额较大,平价项目占比增加,毛利略有下降。
4.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2年为6.46%,2021年为7.92%。收益率下降主要原因:上年度试运行收入调整盈利金额较大,平价项目占比增加。
二、经营业绩
(一)电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全年上网电量82.88亿千瓦时,较年度预算75.43亿千瓦时增加了9.88%。
(二)利润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合并利润总额12.99亿元,比预算8.26亿元增加
4.73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157.26%;净利润11.50亿元,比预算7.10亿元增加4.4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1.97%。业绩较年度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减持钱江水利股票取得收益1.79亿元,二是公司上网电量增加。
1.营业收入分析
202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5.98亿元(其中水电业务收入11.44亿元,光伏业务收入18.16亿元,风电业务收入15.48亿元),相比年初预算营业总收入43.98亿元增加2.00亿元。
2.营业成本分析
2022年营业成本21.13亿元(其中水电业务成本4.82亿元、光伏业务成本8.03亿元,风电业务成本7.60亿元),相比年初预算营业成本21.03亿元增加0.10亿元。
2022年公司实际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0.5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费
16.13亿元,占主营业务成本78.49%;职工薪酬0.93亿元,占主营业务成本4.53%;修理费0.76亿元,占主营业务成本3.70%。
3.营业税金及附加分析
2022年公司实际发生营业税金及附加0.57亿元,较预算0.49亿元增加0.08亿元。
4.管理费用分析
2022年公司实际发生管理费用2.42亿元,比预算数2.73亿元减少了
0.31亿元,节约11.36%。
5.财务费用分析
2022年公司实际发生财务费用11.71亿元,比年度预算数12.10亿元减少0.39亿元,节约3.22%。
6.投资收益分析
2022年公司实现投资收益4.36亿元,比年度预算数2.42亿元增加1.94亿元,增加80.17%,主要原因是减持钱江水利股票取得收益1.79亿元。
7.营业外收支分析
2022年营业外收支净额0.22亿元,比年度预算数-0.01亿元增加0.23亿元。
三、现金流量
合并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80,660.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291,064.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553,278.5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121,390.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0,823.6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39,837.28 |
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29.11亿元。现金流入主要是销售商品等收到的现金40.64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支付的各项税费6.29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54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55.33亿元。现金流入主要是取得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88亿元,取得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6亿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14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2.14亿元,投资支付的现金3.34亿元,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5.07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2.14亿元。现金流入主要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8.73亿元,吸收投资收到现金4.46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归还借款本金支付的现金83.08亿元,分配股利及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
11.51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贯彻落实2023年公司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经营部署,全力推进各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公司按照“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目标控制,分级实施;权责明确,科学管理;注重效益,防范风险”的原则,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预算。
一、 预算编制依据及范围
按照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根据2022年度经营状况,2023年度经营计划情况编制。本年度预算合并包括浙江新能母、分公司及98家控股子公司。
二、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的各项指标说明
(一)上网电量
预计2023年公司控股机组全年发电量95.54亿千瓦时,上网电量94.31亿千瓦时。
(二)财务状况预算
1、营业总收入预算
预计全年营业总收入为50.72亿元,其中售电业务收入49.14亿元。
2、营业总成本预算
预计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总成本为40.23亿元,其中: 营业成本24.73亿元,税金及附加0.65亿元,管理费用(不含研发费用)3.26亿元,研发费用0.14亿元,财务费用11.45亿元。
3、投资收益
预计公司2023年投资收益为2.91亿元。
4、信用减值损失
预计公司2023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8亿元。
5、营业外收支
公司2023年度预计营业外收支净支出664.74万元。其中营业外收入
3.96万元,营业外支出668.70万元。
6、营业利润预算
2023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总收入为50.72亿元,营业总成本40.23亿元,投资收益2.91亿元,营业利润为12.08亿元,利润总额12.01亿元,净利润10.0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44亿元。
(三)资金预算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39,837.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254,460.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396,956.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176,570.6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074.9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73,912.23 |
注:上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预计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25.45亿元。预计现金流入主要是销售商品等收到的现金40.75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支付的各项税费6.36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30亿元,支付其它经营活动现金
6.16亿元。
投资活动预计产生现金净流量-39.70亿元。预计现金流入主要取得其
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9亿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35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3.64亿元,投资支付的现金3.11亿元,支付其它投资活动现金8.09亿元。筹资活动预计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7.66亿元。预计现金流入主要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7.98亿元,吸收投资收到现金32.27亿元,收到其他筹资活动现金6.83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归还借款本金支付的现金100.49亿元,分配股利及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9.85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9,374,851.52元,合并报表净利润1,149,577,719.0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5,201,885.5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068,600,249.37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按母公司报表口径),同时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分红,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按合并报表口径)。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6,400,000.00元,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47%。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调整可能导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因四舍五入与上述总额略有出入)。
2023年4月,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14名特定投资者发行324,675,32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对应的新
增股份已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080,000,000股变更为2,404,675,324股。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06920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66,403,532.42080元(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占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47%,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写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议案七:
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度审计机构均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致同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致同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并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以及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拟聘请致同为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议案九: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17亿元以委托贷款方式向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风电”)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与临海风电取得的项目贷款利率一致,在到期日前可提前偿还。现提请审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1号)的核准,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募集资金净额为2,997,751,618.14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77号)。
根据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 | 418,129.82 | 210,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0 | 90,0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合计 | 508,129.82 | 300,000.00 |
根据上述安排,公司拟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临海风电发放委托贷款17亿元,用于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的建设,具体条款如下:
借款金额:人民币17亿元;
借款期限:12个月,自首次提款日起算;
借款利率:与临海风电取得的项目贷款利率一致,不超过五年期LPR-100BP(目前为3.3%),按季结息;
提款要求:按项目投资计划,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次提款;
借款偿还:到期日前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现金流情况提前归还委贷本金,但应提前30日通知贷款人。
二、委托贷款对象情况
公司本次提供委托贷款的对象为临海风电,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浙江浙能临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82MA7D733584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住所 | 台州市临海市桃渚镇龙湾村老灯自然村办公楼 |
法定代表人 | 章巍 |
注册资本 | 84,800 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21年11月18日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股55%,浙江能源国际有限25%,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20% |
财务情况 | 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为9.85亿元,净资产为3.69亿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
三、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临海风电提供委托贷款用于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安排,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向临海风电提供委托贷款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本次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在委托贷款有效期内对其还款风险进行合理控制。同时公司会及时督促其按协议要求偿还贷款本息,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债务性融资方式补充部分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向非关联方进行额度不超过300亿元的债务融资(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负债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租赁、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等)用于公司资金周转、项目建设等。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新增债务融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非关联方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上述额度内的债务融资事项,授权融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融资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
议案十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工作,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对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4,675,32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4元。2023年4月18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77号”《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4月17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3.7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248,375.6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7,751,618.14元,增加股本人民币 324,675,32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673,076,294.14 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324,675,324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新增股本324,675,324股。
综上,公司本次总股本增加324,675,324股,股份总数由2,080,000,000股增加至2,404,675,324股,注册资本由2,080,000,000元增加至
2,404,675,32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前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00万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4,675,324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本总额为208,000万元,股份总数为208,00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无其它种类股份。 | 第二十条 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404,675,324元,股份总数为2,404,675,32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无其它种类股份。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所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和章程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