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09  浙江新能(600032)公司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4年4月7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慎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柏辉先生、余功贤先生为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临海风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