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1日,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永胜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预计金额 | 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10,500.00 | 5,619.70 | |
其他关联方 | 500.00 | 0.00 | ||
小计 | 11,000.00 | 5,619.70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1,000.00 | 2,538.43 | |
其他关联方 | 4,000.00 | 1,870.92 | ||
小计 | 5,000.00 | 4,409.35 | ||
采购资产(EPC总包和大型项目、设备等)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5,000.00 | 0.00 |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生,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及披露 |
其他关联方 | - | - | ||
小计 | 5,000.00 | 0.00 | ||
经营租赁(含租入资产费用和租出资产收益加计)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100.00 | 1,568.51 | |
其他关联方 | - | - | ||
小计 | 100.00 | 1,568.51 | ||
融资租赁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600,000.00 | 180,302.58 |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平衡的预计 |
其他关联方 | - | - | ||
小计 | 600,000.00 | 180,302.58 |
一般借款和委托借款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800,000.00 | 155,232.50 |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平衡的预计 |
其他关联方 | - | - | ||
小计 | 800,000.00 | 155,232.50 | ||
其他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 | - | |
其他关联方 | 2,000.00 | 324.95 | ||
小计 | 2,000.00 | 324.95 |
注1:“其他”类别主要为嘉兴风电和嵊泗风电租赁计量站发生的维护费和分摊电费。
注2:上述关联交易指除因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发生的交易以外的日常关联交易。
注3:一般借款和委托借款的预计额度不包括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的相关业务额度。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10,500.00 | 5,619.70 | |
其他关联方 | 500.00 | 0.00 | ||
小计 | 11,000.00 | 5,619.70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5,000.00 | 2,538.43 |
其他关联方 | 4,000.00 | 1,870.92 | ||
小计 | 9,000.00 | 4,409.35 | ||
采购资产(EPC总包和大型项目、设备等)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5,000.00 | 0.00 | 部分事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生,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及披露 |
其他关联方 | - | - | ||
小计 | 5,000.00 | 0.00 | ||
经营租赁(含租入资产费用和租出资产收益加计)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100.00 | 1,568.51 | |
其他关联方 | - | - | ||
小计 | 100.00 | 1,568.51 | ||
融资租赁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600,000.00 | 180,302.58 |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平衡的预计 |
其他关联方 | - | - | ||
小计 | 600,000.00 | 180,302.58 | ||
一般借款和委托借款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800,000.00 | 155,232.50 |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平衡的预计 |
其他关联方 | - | - | ||
小计 | 800,000.00 | 155,232.50 | ||
其他 | 浙能集团及其关联方 | - | - | |
其他关联方 | 2,000.00 | 324.95 |
小计 | 2,000.00 | 324.95 |
注1: “其他”类别主要为嘉兴风电和嵊泗风电租赁计量站发生的维护费和分摊电费。注2:上述关联交易指除因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发生的交易以外的日常关联交易。注3:一般借款和委托借款的预计额度不包括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的相关业务额度。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主要关联方简介如下:
公司名称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7276037692 |
法定代表人 | 刘盛辉 |
成立时间 | 2001年03月21日 |
注册资本 | 1,000,000.00万元 |
股东构成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90%、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 |
住所 | 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 |
经营范围 | 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实业投资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煤炭运输信息的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生产及供应,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运行管理,工程技术与服务,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气电缆、煤炭(无存储)的销售,国际船舶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国内水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新型能源设备制造,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总资产(亿元) | 3,322.35 | 3,369.17 |
净资产(亿元) | 1,549.70 | 1,632.84 |
营业收入(亿元) | 1,697.77 | 1,148.61 |
净利润(亿元) | 118.11 | 107.97 |
公司名称 | 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901MA2A2RXA60 |
法定代表人 | 许峰 |
成立时间 | 2018年10月30日 |
注册资本 | 142,000.00万元 |
股东构成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国家电投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50% |
住所 |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洋山镇共建西路1号文化中心二楼201室-H座 |
经营范围 | 风力发电场的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等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调试;新能源项目策划、管理咨询服务;房屋租赁、船舶租赁及车辆租赁;供售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董事是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总资产(亿元) | 70.88 | 70.14 |
净资产(亿元) | 16.22 | 16.38 |
营业收入(亿元) | 7.25 | 5.82 |
净利润(亿元) | 1.71 | 1.70 |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 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
等现象。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