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4年12月11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刘柏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