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等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坚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永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