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31  浙江新能(60003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或“公司”)拟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共同对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新能舟山海风”)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55%增资38,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新能舟山海风注册资本将由3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00,000万元人民币。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不变。

? 浙能国际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新能舟山海风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股东浙能国际,将原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至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新增认缴出资15,500万元,累计认缴出资16,500万元;公司放弃部分优先增资权,由浙能国际新增认缴出资13,500万元,增资完成后浙能国际持有浙新能舟山海风45%股权,公司持有浙新能舟山海风55%股权。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及放弃部分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浙新能舟山海风下属普陀海风项目实施情况,公司本次拟与浙能国际按持股比例共同向浙新能舟山海风增资,其中公司出资38,500万元,浙能国际出资31,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新能舟山海风注册资本将由3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新能认缴55,000万元,浙能国际认缴45,000万元,后续具体实缴出资视项目进展情况根据股权比例逐步到位。

公司与浙能国际的控股股东均为浙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能国际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永胜回避表决。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4楼1405室

注册资本:4,600,529,285.00港元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1日

经营范围:煤炭、燃料油及天然气等能源进出口贸易,海外投融资业务

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4.17%,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35.83%

关联关系:浙江新能与浙能国际的控股股东均为浙能集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浙能国际资产总额人民币342.61

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17.00亿元,营业收入人民币29.25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6.92亿元(以上数据为外币折算,未经审计)。

浙江新能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权、人员等方面与浙能国际保持独立,浙能国际资信状况良好。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DPUU2W37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721号永跃大厦3楼304-99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寿东升

成立日期:2024年7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住房租赁;船舶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结构:浙江新能持股55%,浙能国际持股45%。

浙新能舟山海风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增资后,浙新能舟山海风的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后,浙新能舟山海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增资前增资后
认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
浙江新能16,50055%55,00055%
浙能国际13,50045%45,00045%
合 计30,000100%100,000100%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拟将浙新能舟山海风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00,00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70,000万元,由浙江新能和浙能国际按出资比例增资,其中浙江新能新增注册资本38,500万元,浙能国际新增注册资本31,500万元。本次增资浙江新能与浙能国际均以货币同比例出资,同股同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将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快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和浙新能舟山海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申请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永胜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 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浙能集团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7,863.68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浙能集团发生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累计5次,金额合计77,863.68万元。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嵊泗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浙新能舟山海风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股东浙能国际,将原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至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新增认缴出资15,500万元,累计认缴出资16,5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及放弃部分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024年11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奉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向浙能国际转让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宁波碳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3.65%未实缴股权,该部分股权对应认缴金额2,160万元(外币折算)。

2024年11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浙能集团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浙江浙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未实缴股权(1,000万股)的出资权,该部分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303.68万元。

八、 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