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5号楼9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89,071,707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4.258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方晓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4人,董事史秀丽女士、侯岳屏先生、张善金先生、徐梦先生、陈裕平先生、独立董事陈建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监事高莹女士、李文海先生、余根华先
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公司总经理钟永元先生、董事会秘书杨帆先生出席会议;财务负责人郑建雄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钟永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488,575,107 | 99.9666 | 87,500 | 0.0058 | 409,100 | 0.0276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青青、王舒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