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日期:2024年 1 月 1 日。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自2024年1月1日起,公司对所辖的泉州至厦门高速公路、罗源至宁德高速公路进行车流量预测,并调整未来收费期限内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
公司聘请了独立的专业机构对泉州至厦门、罗源至宁德高速公路未来收费期限内车流量进行重新预测,该机构现已完成工作并出具了交通量预测报告。根据预测报告,泉州至厦门高速公路剩余收费年限的预计总车流量(收费口径)为508,838,245辆,罗源至宁德高速公路剩余收费年限的预计总车流量(收费口径)为40,380,009辆。公司根据预测结果相应调整泉州至厦门、罗源至宁德高速公路未来收费期限内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该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做追溯调整。
2.变更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024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会计报表项目 | 合并报表 |
固定资产 | 1,112.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8.04 |
营业成本 | -1,112.17 |
所得税费用 | 278.04 |
净利润 | 834.13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834.13 |
少数股东损益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834.13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2.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假设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运用该会计估计,经模拟测算,该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近三年主要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会计报表项目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利润总额 | 4,722.99 | 4,453.41 | 4,744.17 |
净利润 | 3,542.24 | 3,340.05 | 3,558.13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3,542.24 | 3,340.05 | 3,558.13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542.24 | 3,340.05 | 3,558.13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真实、可靠的原则和精神,能够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