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方晓东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行动方案旨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是切公司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的重要体现,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有关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福建高速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临2024-017)。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