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高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湖北楚天 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第九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推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审阅,并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具体意见如下:
1.经审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彭自强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要求,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同时,未发现候选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 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彭自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名:
丁建完
丁建完
虞明远
广明远
社
2026年7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