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4月26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胡建华非执行董事和洪小源非执行董事因个人原因未参会,委托周松非执行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行长助理王颖、彭家文定薪的议案》。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