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3-010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9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该等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在交易过程中,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200万元。经核查和统计,公司2022年度与各关联方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4,173.99万元。
公司已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测算,为满足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以及客户需求,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董事会现对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2022年度预计金额部分予以
追加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预计金额 | 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 | |
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4,459.41 | |||
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2,019.81 | |||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 1,627.03 | |||
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 | 103.70 | |||
北京环球国广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
北京北广传媒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 1,000 | 904.09 | ||
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98.57 | |||
东方嘉影电视院线传媒股份公司 | 14.15 | |||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3.42 | ||
其他 | 1,000 | 73.79 | ||
小计 | 4,800 | 9,303.97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 200 | 52.07 | 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 |
中广融合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 | 250 | 61.64 | ||
中广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 261.31 | |||
黑龙江龙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229.41 | |||
东方嘉影电视院线传媒股份公司 | 3,600 | 2,834.39 | ||
上海异瀚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1,408.02 | ||
北京北广传媒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 200 | - | ||
北京歌华视讯文化有限公司 | 500 | - | ||
华政融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50 | 4.34 | ||
其他 | 1,000 | 18.84 | ||
小计 | 8,400 | 4,870.02 | ||
合计 | 13,200 | 14,173.99 |
公司预计2023年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提供劳务18,5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11,500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600 | 3.24 | 见下注 | ||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 7,000 | 37.84 | 1,627.03 | 17.49 | 见下注 | |
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 | 1,250 | 6.76 | 103.7 | 1.11 | 见下注 | |
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6,300 | 34.05 | 2,019.81 | 21.71 | 见下注 | |
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4,459.41 | 47.93 | 见下注 | |||
北京北广传媒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 904.09 | 9.72 | ||||
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400 | 7.57 | 98.57 | 1.06 | ||
东方嘉影电视院线传媒股份公司 | 100 | 0.54 | 14.15 | 0.15 | ||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 350 | 1.89 | 3.42 | 0.04 | ||
其他 | 1,500 | 8.11 | 73.79 | 0.79 | ||
小计 | 18,500 | 100 | 9,303.97 | 10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 100 | 0.87 | 52.07 | 1.07 | 见下注 |
黑龙江龙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229.41 | 4.71 | 见下注 | |||
中广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 320 | 2.78 | 261.31 | 5.37 | 见下注 | |
中广融合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 | 61.64 | 1.27 | 见下注 | |||
东方嘉影电视院线传媒股份公司 | 5,500 | 47.83 | 2,834.39 | 58.20 | ||
上海异瀚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200 | 36.52 | 1,408.02 | 28.91 | ||
华政融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4.34 | 0.09 | ||||
其他 | 1,380 | 12.00 | 18.84 | 0.39 | ||
小计 | 11,500 | 100 | 4,870.02 | 100 | ||
合计 | 30,000 | 14,173.99 |
注:表中同一控制下各关联人包括中国广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龙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中广宽带网络有限公司、中广融合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各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超出2022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差额较大的原因为2023年拓展新增业务以及2022年部分业务未开展。总额范围内,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交易),亦可将相关额度分配给同一主体控制下的其他新增关联交易主体使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序号 | 关联方 名称 | 关联关系 | 法定 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1 |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 | 宋起柱 | 13,438,610.1969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维护、运行、检测、安全管理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 |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该公司副总裁 | 耿晓华 | 3,000.00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文化用品、玩具、日用品、服装鞋帽、钟表、化妆品、母婴用品、珠宝首饰、金属矿石(除电子产品、服装等实体店);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预防保健服务(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 |
出租摄影棚;票务代理;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批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演出经纪;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网络文化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批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演出经纪、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网络文化经营以及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租摄影棚;票务代理;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批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演出经纪;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网络文化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批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演出经纪、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网络文化经营以及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3 | 东方嘉影电视院线传媒股份公司 | 本公司高管任该公司董事长 | 姜宏志 | 50,000.00 | 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影视策划;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济贸易咨询;销售电子产品。(电影发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
4 | 上海异瀚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任该公司董事 | 高峥 | 1,000.00 |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 |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于保安 | 364,082.23 | 广播、电视的有线及卫星网络的建设、运营管理;为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及其他业务提供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6 | 中广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问永刚 | 20,000.00 |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许可经营范围明细见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附页)(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7月17日);文艺表演;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 |
网上经营艺术品;电脑动画设计;组织体育竞赛;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中介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网页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艺表演、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网上经营艺术品;电脑动画设计;组织体育竞赛;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中介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网页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艺表演、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7 | 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宋起柱 | 2,000,000.00 |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5G通信技术服务;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8 | 中广电移动网络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庄永 | / |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5G通信技术服务;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9 | 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监事任该公司董事 | 余东辉 | 28,980.8609 | 提供信息源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网络互联、电子计算机设备及软硬件、通信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信息及网络系统集成及代理;销售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专业承包;门票销售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各项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特点和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的。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和各关联方之间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互补,有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且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