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规则》

查股网  2026-04-29  歌华有线(600037)公司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规则

(经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健全和规范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议 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 顺利进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保 证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授权规则。本规则为一般规则,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就 每一具体事项由股东会、董事会在权限范围内进行特别授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规则所称交易,如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除提 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之外的,则以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 累计数计算交易金额;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同一交易分次进行的,以其在此 期间交易的累计数量计算。

第二条如交易标的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金额,应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及法定信息 披露义务;如所签订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应经过特定程序审议并需 经特定人员发表意见的,则应履行相应程序。

第二章 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第三条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规定的范围内,对董事会授权如下。

第四条决定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日常经营活动之外的交易行为,包括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授信等(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 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五条决定公司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 (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 万元(包括承担的债 务和费用)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六条决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的公司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

第七条决定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 且金额超过100 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

第八条公司下属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上述事项,适用前述规定。

第九条超过上述标准的其他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第三章 对外签字的授权

第十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 以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内代表公司签署一切文件;法定代表 人可以依法授权他人代为签署合同及其他文件。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本规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在此之后制定的公司制度、规定相悖时,应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新的公司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则所称“以上”、“不超过”含本数;“低于”、“超过” 不含本数。若审议事项涉及多项标准,须选取终审机关最高级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