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在公司附四楼大会议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5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人数7人,实际出席人数7人,其中监事谭德彬、赵帅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马青云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下称“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Exchange)挂牌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事项,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6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发行GDR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对本次发
行GDR募集资金的用途进行了分析和讨论,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预案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预案》。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其配套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等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新规,现行《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满足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监事会运作规范要求,无需再行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在GDR上市后适用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根据本次发生上市的需要,若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政府有关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需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的人)予以相应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5〕31号)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GDR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应承诺。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