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我们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现就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关于聘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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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本页专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光金 周友苏
赵泽松 曹麒麟
2023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