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Exchange)挂牌上市的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2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6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股份发行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瑞士证券交易所等境内外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二、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次GDR发行的各项工作。但鉴于内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分析和沟通,决定终止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
三、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事项。本次终止GDR发行上市相关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1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是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实际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相关决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稳定有序,本次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后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