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周友苏先生、曹麒麟先生、赵泽松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资料,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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