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在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11人,实际出席人数11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董事长周凤岗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副董事长孙立成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赵志鹏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朱年红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黔、池祥成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会议由副董事长孙立成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31日以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4-043的《四川路桥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