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01  四川路桥(600039)公司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在公司附四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7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11人,实际出席人数11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董事赵志鹏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朱年红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池祥成、李黔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凤岗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为保障公司经营有序开展,董事会同意聘任聂东先生、方仁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4-053的《四川路桥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研究、提出建议。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担保行为,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融资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借款发放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借款发放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债务风险,维护公司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借款发放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大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降低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安全环保督查中心的议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成立安全环保督察中心。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